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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53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后和直属领导因为工作争议,领导提出口头辞退,但是当时未执行。第二日人事部拿来劳动合同要求补签,本人提出先赔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赔偿后方签订劳动合同。对方不理会,一味要求补签,第四日人事部邮件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现在去仲裁走违法辞退这条合理吗?

无故辞退 2024-05-18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走违法辞退这条路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您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因此申请劳动仲裁是合理的做法。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1.收集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2.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书,明确诉求和理由;3.参加仲裁庭审,陈述事实,进行辩论;4.等待仲裁结果,如不满意可依法提起诉讼。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寻求法律援助。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自身证据充分性、法律程序熟悉度及时间成本。若证据充分且对法律程序有一定了解,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确定,可先咨询专业律师,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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