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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晚上工作完,15日办离职的,今天5月10日接到电话说我在职期间给造成损失,要我承担赔偿,还要在4月份工作里扣,4月份工作我要到5月15号才能领,而且4月份没给我缴金

讨薪 2024-05-19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在您离职后要求您赔偿在职期间的损失,并在未支付的工资中扣除,这一做法可能涉及劳动权益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随意克扣。如果公司认为您在职期间造成了损失,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索赔,而不是在未支付的工资中直接扣除。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出示相关证据,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 如果公司坚持扣除您4月份的工资作为赔偿,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出示相关证据并说明赔偿的合理性。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公司未给您缴纳4月份的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您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不予理睬,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补缴。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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