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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近7年,公司没有缴社保,合同也不是年年签,我想离职,请问有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4-17 09: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为了保护的权益,要先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发生的意外伤害为工伤事故,然后工伤伤残评定。因为工伤认定必须在一年内提出,超过期限,社保局就不受理了。单位没有没社保,应当由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费用及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 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辞退:
    1、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提出解聘你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就是六个月工资的赔偿,而非补偿金;
    2、如果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那么公司可以只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3、如果是你自己写辞职,也必须是写因为公司的原因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你拿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金,更不要说1个月的工资。因此公司要求你写你自己辞职是不能写的,否则到时不给任何补偿你也没有法子的
    4、建议你要求公司出具解聘你的证明,并支付你赔偿金,否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到期结束。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可以随时向劳动局投诉公司的不合法做法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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