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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房产抵押,房产属我跟我妈共有,父亲去世,公证处要求要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我无法提供,怎么办?

继承 2019-04-24 2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当事人可以带上其身份证、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说明户口不在当地,但是在当事居住和生活的情况),去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死“亡登记;  
    2、再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通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注销其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期权房地产怎样进行抵押合同公证  
    (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件;  
    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  
    4、签署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印鉴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签名样式;  
    5、《抵押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文本。  
    (二)抵押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抵押人为自然人  
    (1)《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  
    (2)本人身份证件(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及其同意抵押房屋的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2、抵押人为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董事会决议);  
    (4)《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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