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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面是爷爷的名字但是爷爷已经去世很久了,现在村里快要占房子了有影响吗?我家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面是爷爷的名字但是爷爷已经去世很久了,现在村里快要占房子了有影响吗?

继承 2019-04-25 11: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由持有人去办理房产证。
    需要的材料:
      
    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个人转让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5、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
      
    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闲置土地审查登记表;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划拨用地转让);
      
    10、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1、若是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公开交易的提交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原件;
      
    13、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证明书(由土地交易鉴证机构出具);
      
    14、其他相关资料.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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