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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签了6个月,这个月到期,我要搬走,房东不肯全部退还押金,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请问谁对谁错

仲裁 2019-04-26 14: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租户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与房东进行协商,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有义务依照合同返还租户支付的押金。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因此,单位收取押金是非法的,劳动者无论是否继续在单位工作,都有权要求退还押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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