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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3人喝过酒后驾驶一辆电动车,由北向南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一辆轿车右转从机动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车头右侧装上我们。请问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们会付次要责任吗?我朋友下额缝了8针,构成伤残鉴定吗?如果构成的话,法医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时候才能做?另外我们住院费用已经交了5000了目前已经欠费,给肇事者打电话让他来医院交一下费用,他说让给保险公司联系他是不会过来的!医疗费该怎么办?构成伤残鉴定吗?法医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时候才能做?医疗费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4-25 0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通行规定?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

    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死并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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