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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打算撤销我所在的这个岗位,如果不同意转岗,被逼离职,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4-29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当与该公司建立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
    2.单位需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需要持一份,如果没有给职工,在发生争议申请仲裁或诉讼中应当由单位出示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对于转岗情形,属于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化,并且工作地点明显距离很远,不合理,劳动者可以拒绝不合理的变动。
    4.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雇职工,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雇,没有合法依据,则需要支付赔偿金。
    5.所以,你不能自动离职,可以跟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单位支付你补偿之后解除劳动关系。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因此,你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 不让加班合法,自动离职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之后安排,并且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法律保护劳动者休息权,从多方面限制加班,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加班符合法律规定。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不安排加班自动离职,是因为自身愿意自动离职,不存在用人单位逼迫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可以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不可以自动离职。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既然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显然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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