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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 父亲去世 所以 要继承 父亲 名下的三处 房产。现在 我母亲 放弃 继承 但是 还有 奶奶 在世 94岁 高龄 口头说是 放弃。可 几个 大爷 他们 在 背后 不让奶奶 签字 所以 我就要 市里 楼房 两处 平房 我也不要了。就算 给奶奶 养老用。这样 他们愿意了。这样的 情况 继承过户 还要 公证吗?父亲去世 要继承 父亲 名下的三处 房产。放弃 继承 放弃。背后 楼房 养老用。继承过户 公证吗?

继承 2019-04-27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
    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
    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
    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
    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
    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
    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证100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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