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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我18岁时已经过世,我今年41岁,由于是农村,母亲一人支撑一个家很困难所以在2001年左右选择和A再婚;父亲是我在部队的时候走的,也没留下什么遗产,复原后我自己赚钱成家,12年在老家建了房子,17年买车(钱全部我自己的),我没建房前是住在A家,我结婚也在他那,我有房后他住我这,两家离不远,他有两个女儿均已出嫁。我妈和他在一起后共同栽培管理A的山田土,这18年A先后得过五次大病,均是我妈和我照顾的,钱是他卖树出的,A14年直肠癌开刀,最近发现癌症复发已到晚期,医生不再建议住院浪费钱,所以现在在我家里养病,他两女儿基本没管。现在的问题是他两女儿见A时日不多,来争他的山,田,房,找村干部见证来商量过,初步结果是山田房等所有的使用权全归他们所有,现山上长着的林木卖了之后我妈得40%,A的后世开支全部归我出,我觉得很不公平,特肯请各位从法律的角度给个帮助,谢谢你们!他两女儿现在的说法就是A和我妈一起这么多年,意思就是说我们用了A很多钱,但说实话,真没有,这锅我背得很冤由于是农村,也没留下什么遗产,我觉得很不公平,他两女儿现在的说法就是A和我妈一起这么多年

继承 2019-04-28 0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已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能分遗产。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或其他的情况下为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遗产应该由你母亲,你,你兄弟来共同继承,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需特殊照顾或尽主要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所以说,在一开始继承的时候,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财产。

    当然,你母亲的财产可以遗嘱指定一个或数个法定继承人继承。

  • (一)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三)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
    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以上是18岁法定结婚年龄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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