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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五、六年前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儿两岁半,男方出轨(有证据),我发现后,他为了不分我财产、不还借我父母的钱,不走离婚。却起诉想撤销我俩的婚姻(他以为这样就不用分我财产、不用还我父母钱了),我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如果我不到场,会不会按照男方的要求撤销婚姻?六年前登记结婚,男方出轨(有证据)不还借我父母的钱,会不会按照男方的要求撤销婚姻?

离婚 2019-06-19 1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关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具备下列各项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 离婚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离婚是由当事人申请解除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
    2、可撤销婚姻是对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法定结婚要件等情形的婚姻进行撤销登记。撤销婚姻登记可以由撤销权人申请,也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依职权行使。
  • 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撤诉,需要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因此,原告撤诉后可到法院办理诉讼退费。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手续了。双方撤诉后,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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