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好!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公司是个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有三个股东,注册资本金是3000万,但实缴是1000万,现在公司经营不善关闭,还欠员工工龄补偿和工资和年薪能,现在只有大股东还有资产,另外2个股东基本上是没钱的,现在大股东把法人换了,还把属于他的那部分股份也转掉了,我想问一下,我们还能向大股东追讨吗?我们公司是个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是3000万,现在大股东把法人换了,我们还能向大股东追讨吗?

债权债务 2019-05-03 2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没有直接的关系。注册资本是针对出资而言的,是股东认缴的出资。股权转让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时,如不是国有股权,通常都是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从公允性角度看,以公司净资产折算股权价值,但公司净资产与公司注册资本也不是同一概念,两者在金额上可能一致,更多的是不一致。
  • 工资已是股份,不可以要回。
    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员工用工资购买股份入股,工资已经作为投资变成股份,现在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 因为公司设立的时候一般按照一元/股的比例进行折股,按照X倍的价格认购股权,就是说按照X元/股的价格购买股权,变为股东。  股东间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是没有变化的。如果是以公司增资的形式吸纳股东,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会增加,其他股东的股权份额会被稀释。在增资的情况下,股东购买的股权仍然是1元/股,按照X倍价格认购的部分,不计入公司注册资本,而是转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增资/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资/股权转让;  
    2.通过章程修正案,委托员工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3.增资实缴时,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如果是货币出资需要验资;  
    4.带齐以上资料及变更登记申请书、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申领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