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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贷我5万元,用房产证做抵押,到今天15个月。 12个月前我催要借款,把房产证拿走说卖房还款。从此消失。 请问您我怎么办呢?朋友借贷我5万元,用房产证做抵押,把房产证拿走说卖房还款。请问您我怎么办呢?

房产纠纷 2019-05-05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不能、不能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只能从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短期质押贷款。只需带着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契税票,产权人出面,办个借款公证,家访就可以放款。,经济适应房,公寓,,商铺,按揭房,没本全款房,没本按揭房,成本价房产,标准价房、在银行有抵押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使用权房产、可上市的央产房、有产权的平房、小产权房屋、房本在银行或典当行、或房本在担保公司做抵押的、均可受理。
    4、对于借款客户,公司真正做到了让客户省心、省力、省时。并且承诺:在你没有办理完毕手续、没有拿到借款前,公司不提前收取你的任何费用。从而避免你产生任何损失的可能。
  • 房产证可以借出去用作抵押,因为房产证是对于房屋的所有权的权属证明。
  •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呢?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1、如果已经拿到房产证,那么四份就够了,自己留存一份,银行经办及留底需要两份,再就是房管局(房屋登记中心)一份;办理完就可以拿到贷款了。
    2、如果房子是期房的话,除了上述的四份,房地产开发商还需一份。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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