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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因为故意杀人被抓了,现在要给被害人赔钱,我嫂子不管,还要离婚,而且把银行存款全部转走了,家里有一套房子还在按揭,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哥因为故意杀人被抓了,现在要给被害人赔钱,还要离婚,家里有一套房子还在按揭,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06 08: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登记后她家给的财产可以视为是婚后赠与,主张按共同财产。如你有证据证明她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主张他转移无效,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如知道转移的线索,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你得认真准备财产的事。登记后你为结婚所欠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但为为借亲戚的一般法院不认定。离婚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房产商就是供货商,银行是融资方,购房者就是购买方。
    房屋按揭中,银行是借款给购买方全款购买房产商的房屋。因此房屋按揭办理好,银行抵押产权、全款给了房产商后,就和房产商没有任何关系了。
    银行和购房者就是纯粹的借款关系,银行是对该房屋的质量、保修等是不付任何的责任。而购房者就要按时足额地每月供款,全部还清后可以撤销房屋的抵押。
    购房者和房产商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保修期内房屋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房产商,保修期后是找物业管理公司了。
    个人断供,银行和房产商是没有任何损失的,个人损失最大,因为银行有无限的追索权,直至全款还清;而个人还是要还欠款,房子也要被银行处理,个人也会上个人信用黑名单的。
  • 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其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居间委托---前期审查---签订买卖合同---转按揭申请---过户抵押。
    购房者在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时,除了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与商业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
    对于银行的债权而言,除了开发商对购房者借款购房的阶段性担保外,购房者还必须同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商业银行。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是有着双重保险的。
    一般情况下,债权是不容易落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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