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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漏水,关闭了楼房的总水阀 关了三天了 算侵权么

损害赔偿 2019-05-19 13: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顶楼漏水,次顶楼是没有关系的。  高层次顶楼优缺点如下:
    一、住次顶楼的好处  
    1.视野开阔,虽然现在的楼房越造越高,再高的地方望下去也就是小区里一丢丢的所谓花园;  
    2.光照,大家知道,现在高楼鳞次栉比,楼层越高光照越好。如果大冬天的晒被子,住的低一点,两个小时光照就晒不到了;  
    3.大半夜楼上永远都不会传来别人走来走去的声音或者跳绳、拍皮球的声音;  
    4.蚊虫较少,虽然在十几楼不装纱窗,蚊子神马的也能飞的进来,但是蟑螂、老鼠能爬那么高的高度还是有难度的。这个也是一大优点;
    5.顶楼晒衣服比较方便,现在很多小区高层的顶楼都设置了晒被子衣服的杆子,因为高层的衣服不能晾在外头嘛,所以上下比较方便一点;  
    6.次顶楼一般价格相对稍微低一点,性价比高。
    二、次顶楼的弊端:  
    1.大家都知道的夏热冬冷,电梯高能耗费比较高。都是按楼层高低收费的; 
    2.水压一般比较小,喜欢大水哗啦啦洗澡的小伙伴们慎选顶楼;  
    3.高层住宅的顶层最怕停电,一停电,大家都懂的。爬楼梯就会让人非常的忧伤;  
    4.卫生间会散发出异味,因为通风管在顶上,所有的异味从一楼向上涌。有时候还能闻到小区里别人家里的饭菜香味,而且能够经历20多层楼的高度,味道依然不散的,不是炒辣椒就是红烧,每天闻,也会很伤心的。
  •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
    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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