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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去劳动局申请工伤 我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可以么

劳动纠纷 2019-07-16 15: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及附具司法机

    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

    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在30天内

    申请时限一般为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有特殊情况的,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这边申请工伤认定在1年内

    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款申请强制执行要缴纳执行费。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的生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判决、裁定的,应当缴纳案件申请执行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执行申请费但不由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交纳,并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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