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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安置房只能写户主名吗?

房屋买卖 2024-09-14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的名字并不必须写户主名,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被安置人在正规拆迁程序下未来可获得房产证,拥有房屋所有权。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及时确定房屋的权属问题。
  •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名字,除了可以写户主名外,还可以根据共同协商确定写入其他共有人名,以体现共同权益。在选择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权属、共有人的意愿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 拆迁安置房的名字可以协商确定,操作建议包括:首先,明确房屋的权属,了解相关法规;其次,召开家庭会议,通过协商确定写名方式;接着,如果决定写多个名字,需要明确每个人对应的权益份额;最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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