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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后儿子起诉两个女儿,老人的遗产 老人并没有遗产怎么办

继承 2019-06-10 01: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按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

  •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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