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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抚恤金配偶年龄条件,是以认定工亡结果时间计算满55周岁还是以工亡发生时间计算

劳动纠纷 2019-06-28 08: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以领取抚恤金。
      抚恤金,按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标准。
    每满1年计发1个月,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你好: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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