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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被打了,头上缝了5针,胸口缝了3针,在医院花了16000.我上班误工10几天,这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6-09 2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 人身损害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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