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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现在老板打工半年几他一直看我不顺眼,我又没做错事这样子给他炒掉又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得到或者报警处理吗我跟我现在老板打工半年几他一直看我不顺眼,我又没做错事这样子给他炒掉又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得到或者报警处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5-30 13: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单位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公司违法,但你已经和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你们是有劳动关系的,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雇员在工作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如果雇员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害的,那么应当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
    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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