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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收养了一个孩子,孩子给她生母住的,如果我给他结婚我孩子有继承权吗,收养的孩子又没有继承权,我孩子不是他的骨肉我男朋友收养了一个孩子,如果我给他结婚我孩子有继承权吗,收养的孩子又没有继承权

继承 2019-05-17 06: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
    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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