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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鉴的抵押合同是一般抵押合同,但期限是三年,当时我觉得是最高额抵押,可现在又让我去解押重新贷,是不是还可以按最高额抵押执行呢?我鉴的抵押合同是一般抵押合同,当时我觉得是最高额抵押,是不是还可以按最高额抵押执行呢?

房产纠纷 2019-07-06 13: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订立,应该严格审查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的内容,如果房子有共有人,没有共有人的同意,所有权人设定抵押是部分无效的;
      
    二、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尤其是营业房借款人承诺办理了房产证后,办理抵押手续,但是,有时可能就忘记了,从而形成风险。
      
    三、抵押登记后,信用社应该将产权证件归还抵押人,保留它项权利证即可,信用社习惯的做法是保留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种做法是没有法理根据的。
  •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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