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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直跟大儿子生活,去世后二儿子分得抚恤金后又想分得老人存款,老人生前没有留下存款,二儿子想起诉大儿,现在这种情况下大儿子应怎么办?去世后二儿子分得抚恤金后又想分得老人存款,老人生前没有留下存款,现在这种情况下大儿子应怎么办?

继承 2019-05-18 1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建议你们几个子女妥善协商,互让互助。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死者的医药费、丧葬费也应首先由配偶、父母、子女承担。但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中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可适当多分抚恤金、少承担或不承担医药费、丧葬费等费用。
    因此,如果进行诉讼,法院将查清具体事实,酌情处理。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性质。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那么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从你所介绍的情况看,你弟弟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属于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因此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而你弟媳已经与你弟弟离婚,所以是不能享受的。 至于你父母能否获得,关键是看他们有无固定经济来源。
    如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即由你父母、未成年的孩子各享有抚恤金的三分之一。如果你父母有固定经济来源如退休费等,原则上就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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