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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一下我是总包有些项目分包清工给施工班组,工程结束工资款全部结清给班组长并打了收条款己结清,可是班组长拿了工资款人消失了信息不通工人们起诉我们总包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请问一下我是总包有些项目分包清工给施工班组,工程结束工资款全部结清给班组长并打了收条款己结清,可是班组长拿了工资款人消失了信息不通工人们起诉我们总包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6-03 20: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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