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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7月份接手了一家铺面,花了4.5万转让费,签了合同,在接手前一切责任与我无关,但在这之前4-5月份的租金原单位并未交齐,后来才得知,现在实业公司扣我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花了4.5万转让费,签了合同,但在这之前4-5月份的租金原单位并未交齐,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合法律 2019-08-19 16: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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