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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个事.零几年的时候舅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身份证去镇上的农村信用社借钱了.一几年的时候才发现。银行也找到那个借钱的人了。那个借钱的当时说他会还.现在过了两三年也没还.人也找不到了.咋办被人拿身份证去镇上的农村信用社借钱了.一几年的时候才发现。银行也找到那个借钱的人了。那个借钱的当时说他会还.现在过了两三年也没还.人也找不到了.咋办

银行 2019-05-22 1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别人借钱、出具了身份证及借条,到期未主动偿还的,楼主有权利和义务前去提醒、索要,并且保留提醒及索要过程的证据。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像这种借款契约,到期后两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索要、追讨,则视为放弃该笔款项的权利。
    在追讨、索要以后两年内,没有再次主张自己的权利,也会失去该笔款项的权利。
  • 即使找不到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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