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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名幼儿园老师,今天本来是发工资的时间,幼儿园园长,以我不愿意把幼师资格证压给他们为理由扣除我400块钱工资!我觉得这样是不合法的!这样的理由扣除我的工资,让我有点不能接受,我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名幼儿园老师,我觉得这样是不合法的!这样的理由扣除我的工资,我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6-23 1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社保缴纳分为企业部分与个人部分,个人部分需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对于企业缴纳部分,工伤保险比较特殊,缴纳比例取决于单位的行业性质,因此这个费率是浮动的,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员工缴费基数一旦确定,HR每月就要按照各险种的相应比例及基数为员工按月缴纳,员工的工资单只显示个人缴纳部分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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