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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祖父的房子赠予孙辈,需要赠予公证吗?查到法条说现在不需要了。但不知道是否有地区差异,特来请教。现在有祖父名下两套住宅,均未满五年,超过140平方,想转让给孙女。请问是赠予、买卖还是过户的方式最恰当?祖父的房子赠予孙辈,需要赠予公证吗?查到法条说现在不需要了。是否有地区差异,还是过户的方式最恰当?

综合法律 2019-05-30 09: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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