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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双方打起来,我方被打耳鸣和头晕,对方鼻子流血。派出所带我方去录口供,最后让我方头晕耳鸣的人放在派出所门口自己回来属于什么行为,派出所派人带对方去医院,我方自己去医院看病,这种都是构成什么责任对方先动手打人,我方被打耳鸣和头晕,最后让我方头晕耳鸣的人放在派出所门口自己回来属于什么行为,我方自己去医院看病

劳动纠纷 2019-06-05 19: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殴打他人,双方可协商调解。如不能调节,双方到法院自诉,法院再调解一次,如调不成,追究双方刑事责任,判缓刑或判实刑。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在自诉案件里用不着。
    2、殴打他人追究刑事责任和被侵害对象的年龄大小没有关系。
    3、如果是聚众斗殴,应该双方都被刑事局拘留。公安机关查清案件后公诉,法院判刑。刑事拘留日期折抵刑期。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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