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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装修的,给业主装修房子,现在装修好了,她要把不是我的工程量算我头上,现在合同上有俩条起冲突了,工程价格是60000元,现在不肯结工程款了,我现在应该采用什么办法维护我的利益,如果打官司,我需要支付多少钱,谢谢我是做装修的,给业主装修房子,现在装修好了,我现在应该采用什么办法维护我的利益,我需要支付多少钱

房产纠纷 2019-06-23 14: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筑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除了可以主张依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依照 合同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要求损失赔偿。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进行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支付又称付出、付给,多指付款,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是社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货币债权转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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