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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疾病去世,二婚有一个小孩五岁。但是已经离婚而且户口也不在这边。现有一套房子但是其之前做生意有贷款,贷款是他死后我们借钱还的。我跟我二十二岁的有精神分裂症的弟弟是我爸第一任的孩子。请问这种情况我爸二婚的小孩子有继承权吗?二婚有一个小孩五岁。但是已经离婚而且户口也不在这边。请问这种情况我爸二婚的小孩子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5-17 2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从法律的角度讲,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继承权是平等的,因此,出嫁的姐姐与弟弟的继承权是同等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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