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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工地做事时右脚后跟受伤,拍片有轻微骨折,可能需要做手术,医生说先打了石膏回去休息等一个礼拜复查结果再确定是否手术,我弟辞工回去照顾他了,这种情况,我们能向工地老板要求赔付多少?他是同意赔付的,之前检查打石膏都是他出的钱!我爸在工地做事时右脚后跟受伤,拍片有轻微骨折,是否手术,我们能向工地老板要求赔付多少?

劳动纠纷 2019-07-05 14: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工作受伤,符合工伤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起一个月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以内自行向工伤保险部门申报用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未缴纳的,则由单位自行承担注意,以上是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形。如果不符合工伤条件(如老板无用工资质,系一般雇佣),无法构成劳动关系,则不能构成工伤,因按照侵权责任法来按责任分担
  • 劳动者在工地骨折属于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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