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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甘肃省2016年4月出台的计生条例明确规定配偶休产假期间,男同志可休30天护理假并在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可根据2012年国家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生育保险的只享受保险这一块,不发工资。甘肃省2016年4月出台的计生条例明确规定配偶休产假期间,可根据2012年国家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生育保险的只享受保险这一块,不发工资。

保险纠纷 2019-05-27 09: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 产假期间被辞退的事不合法!!要维权!!!
    1.工作时,每月发薪水的证明(银行卡;工资条;考勤表;或者你工作中有没有保存一些其它工作单据,比如一些表单,有单位同事或领导签字的)
    2.到住所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
    工作即成立劳动关系,没有签约合同更违法。没有上缴保险更不合法。产假期间绝不可以辞退。
    建议先去找个仲裁问问清楚,回来去单位找相关领导私下沟通,让对方知道你懂劳动法,这样也许可以顺利解决,如果对方就是抗拒,你就去仲裁委员会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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