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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加盟一个餐饮品牌的项目,被一个公司打电话叫过去总部参观,在电话里和到签约的时候,他们一直宣称自己就是我想加盟的品牌,可是到了开店以后才发现不是我想加盟的品牌,并且开店以后更没有履行他们之前承诺,对加盟商不管不顾,签的合同是一年,现在不到半年,请问我还能解约,要回加盟费吗我想加盟一个餐饮品牌的项目,我想加盟的品牌,请问我还能解约,要回加盟费吗

合同纠纷 2019-05-22 19: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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