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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做了一年多。17年至18年5月。在我多次提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未签订。未缴纳社保及工伤险。我在这家公感到没有一点保障也没有稳定性的情况下提出辞职。公司还扣我工资,奖金之类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找劳动部分申请要求公司付双倍基本工资吗?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做了一年多。在我多次提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7-07 1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以及缴纳保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绩效奖金、法定补贴等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则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在必要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法院申请诉讼。
  • 员工应对劳资纠纷: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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