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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晚上开车经过十字路口,绿灯正常行驶,突然从十字路口中间一辆骑电动车大妈也往相同方向拐,我为了避让她方向往右打点,她骑电车碰到我车左后门后摔倒了,我下车查看拨打120,头部受伤,到医院后又转大医院,目前有生命危险,如果人死了除了赔偿外我还担刑事责任吗?我没酒驾也没违规我晚上开车经过十字路口,头部受伤,到医院后又转大医院,如果人死了除了赔偿外我还担刑事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19-07-01 20: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酒驾面临着行政处罚,醉驾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上述两个处罚并不能免除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受害人可以以该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结合其他证据,协商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对于已经垫付部分,如果认定为需要赔付给对方的,可以主张垫付部分抵扣相应款项,如果认定为无需赔偿则可主张退回。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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