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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里是一名主管,因上月某一样工作未完成,财务口头告知会按公司的规定(工作未完成暂停发放工资)暂停发放工资,未完成的工作是因为我没有公司给予的操作权限,所以无法完成,工资是每月八号上卡,现已过去十天了,我想请问一下专业人士,公司的这项规定合法吗?我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应对措施。请问一下专业人士,公司的这项规定合法吗?我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应对措施。

合同纠纷 2019-06-03 12: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在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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