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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自建房出租给别人,合同上约定2-4层出租,一楼和5楼是否他们无权使用?5楼是晒衣服用的,还有个小房间用来装自家杂物,一楼也是自家的东西,因为他们租房子的时候不愿意整套租用,租金也是算2-4楼的租金导致1楼5楼空着浪费,但是他们使用1楼停车和5楼晒衣服,我是否可以收回他们1楼5楼的使用权,不让使用?我将自建房出租给别人,合同上约定2-4层出租,是否可以收回他们1楼5楼的使用权,不让使用?

房产纠纷 2019-06-21 12: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 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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