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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侓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私企上班7年了,在厂给我也卖了社保和医保,现在厂里效益不好,让我们回家待岗3个月没有工资,只帮我交社保和医保。这算为法吗?而且以经托欠了两个月的工资,待岗3个月是不是解除了劳动法,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对我不利呀?为了我的保障,应该怎样走程序。谢谢您能给我帮助。我一个人,到劳动局有用吗?在厂给我也卖了社保和医保,只帮我交社保和医保。是不是解除了劳动法,应该怎样走程序。

劳动纠纷 2019-05-27 02: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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