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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想这样的情况,我们改如何要回我们自己的土地款,我父母离婚,我哥哥户口随我父亲迁出,我和姐姐随母亲生活,后我姐嫁出去,户口也迁出,我就招婿,老公和孩子户口都在这边,后来村里将百分70的土地款发给群众,我老公小孩都有,这几天要将剩下的百分30发放,可是我老公和小孩子都没有了,这样不合法吧,要上诉的话,我该准备些什么我想问下想这样的情况,我们改如何要回我们自己的土地款,我父母离婚,这样不合法吧,要上诉的话

离婚 2019-05-24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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