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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我驾驶电动四轮以25km/小时(车上有测速设备)自东向西行驶,经过南北路口时(已过南北路中线,撞车碎片为证),一辆面包车下坡穿过路口。撞了我车的前部,左叶板被撞弯,保险杠脱落,而后我又撞了对方车的左后部,最后对方车辆180度掉头后停下,结果交警判我路口没停车让行。我不服想上诉,请问律师,我能胜诉吗,胜诉机率有多少???左叶板被撞弯,我不服想上诉,胜诉机率有多少?

综合法律 2019-05-24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投保哪些种类的车辆保险,  
    一、可以投保哪些种类的车辆保险  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们各自还有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 工伤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且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
    1、维持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
    2、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
    3、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或继续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可能会出现程序的又一个循环,因为对重新做出的工伤认定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有一点可以确信,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用人单位想在行主政诉讼中推翻该结论,难度很大。因此,当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的时候,做为要提请当事人注意,并且认真对待,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否则之前的工作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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