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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酒吧驻场歌手、一共做了4个月、月薪15000元、后面我辞职有事离开老板说找到歌手让我走、后面找到歌手了说我可以走了,当我问起工资的时候老板说一分工资没有、连押我半个月工资加上后面的一起一共17000元、我问老板为什么不给我工资、他说就是不给你工资啊,因为老板是当地的地头蛇、派出所、劳动局他们都有人、告也没有用、所以请求律师该怎么处理?我问老板为什么不给我工资、他说就是不给你工资啊,所以请求律师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19-06-03 13: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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