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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消费者的维权问题。2018年3月18日,我在大连XX办理的会员卡500元年卡,截止日期到2018年9月18日。但是该店老板A在3月底停止营业,并注销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妥善安置办卡的消费者。类似我这样的消费者很多,刚办完卡,没用呢,就停止营业,但是没有任何的提示行为。我想问下,这样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么?如果诉讼,依据法律应该从哪方面起诉?我想咨询下消费者的维权问题。并注销营业执照。没用呢,依据法律应该从哪方面起诉?

劳动纠纷 2019-06-03 1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首先选择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如下解决途径: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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