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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22岁我的户口跟着一位孤寡老人的,后来被村里另外一个人家收养,老人在我未满18岁的时候进了养老院,他生前有一笔贷款,他的弟弟替老人还了,老人2015年过世了,现在他的土地是他的弟弟种着的,房子也是他的弟弟用着,现在面临征收的问题,村里的人要户口本拿起登记,我现在在外地,说我没有土地,我想请问一下老人的这些东西,是归国家还是他的弟弟,我有没有权力继承。请问一下老人的这些东西,还是他的弟弟,有没有权力继承。

继承 2019-07-17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户口本上没有变更已婚的,不影响结婚证的法律效力。协议离婚需要备齐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好。在离婚纠纷中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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