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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分手后,她怀孕了,后来她找我说她有了想打掉,让我出所有的费用我也答应了,最后她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个男的大概四十多岁说是她爸妈交代让他来处理这个事情的,一开口就说要我给她一万块,不然说我别想走,态度非常不好,动手动脚,最后逼的我没办法了,只有五千块给她然后还让我写了一个欠条,还按了手印,说给我一个月时间内没还清就要翻一倍,我是刚从家里出来没多久,又刚换工作,好无奈和女朋友分手后,她怀孕了,最后她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个男的大概四十多岁说是她爸妈交代让他来处理这个事情的

离婚 2019-08-28 06: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欠条,关键是签名落款,按不按手印无所谓,还有就是欠款的事由很重要,如果有欠款事由证据,欠条有不有都无所谓。请问欠的是什么款?是工资?是货款?是工程款?是赔偿款?欠款一般不需要欠条就可以起诉。
    借款就必须要有借条才能起诉。不管欠条借条,手印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签名才是不可缺少的,没有签名,按一百个年印也无效,签名落款了,不按年印就具有法律效力。欠款要起诉,欠款事由是主要证据,欠条只能作为辅助证据,是可有可无的证据。
  •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拓展资料: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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