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干临时工的,本来来之前就跟老板协商好工资十天一结,后来工资越压越多,老板又让干长期的,可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保险。工资每次都是拖了再拖,也没有按照当时答应好的工资给。我想提出辞职,老板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要不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二百,扣完一个月为止。还威胁说认识黑白两道,让我过不安顿。请问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老板的做法是否合法?可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提出辞职,请问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19-05-24 04: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资一般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应发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从中代扣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扣除后的工资为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没有足额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山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