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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写的老婆一个人的名字,且她提交的资料是以个人未婚的名义去买的,首付款也是从她卡上划过去了。交房贷也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卡。,买房快四年了,现在要离婚,她说房子是她的,叫我搬出去,请问我有权力去争取这个房产吗?我婚前有套房是我的名字,但是交房贷跟物管费都是我父母在交,交房贷的卡是我的卡,大部分都是我父母定期现金存款在我房贷卡上。这种情况我婚前的房子她有权分割吗?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请问我有权力去争取这个房产吗?这种情况我婚前的房子她有权分割吗?

离婚 2019-05-30 06: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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