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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打工受伤,腿骨骨折,因为和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后来我分别给公司的会计和经理打电话说我工资的事儿并录了音。而且经理还特别强调说:你不用找这个那个的证据,到时候我就能给你证明是在厂里干活受伤的。这些话我都录下来了并刻了光盘。可是仲裁厅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经理又说要回去问问律师再说。请问律师,我再没有别的证明材料了,光屏这盘电话录音的光盘能作为我在公司干活的直接证据吗?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可是仲裁厅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经理又说要回去光屏这盘电话录音的光盘能作为我在公司干活的直接证据吗?

仲裁 2019-06-22 07: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需要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你好。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议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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