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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已经入住6年,近期,楼下邻居由于准备装修,发现卫生间有漏水现象(比较严重)。前期我以为是我卫生间防水没有做好所致,又做了一遍防水。最近我家没有人在此住,把家里的水电总阀都关闭了,但是楼下还漏水。 后联系物业,物业表明楼道内公共区域是属于物业维修范围,家里面漏水属于业主承担。我说,如果是我在装修期间改动的管道漏水,我全部负责,但是要属于我家里的主管道漏水(开发商盖楼的时候的管子),是我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物业表明楼道内公共区域是属于物业维修范围,还是开发商的责任??

房产纠纷 2019-05-18 11: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漏水房主是否有赔偿责任,或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由于房屋本身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如水管爆裂等),而租客不存在使用不当情形的,则应该由房主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租客使用不当所引起的,而房屋质量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如防水措施等符合标准),则应由租客进行赔偿,房主没有责任;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也是造成对方损失的原因之一的,则房主和租客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房主具体的承担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这种保安义务应是有限的、必要的、相对的,不应理解为绝对的、全面的保安义务。
    当物业公司有违一般性的物业保安义务并造成管理区域内财产灭失的,应根据其违约程度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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